各学院:
为深入贯彻《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(2023—2025年)》文件精神,具体落实四川省教育厅等十八部门《四川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》的任务要求,进一步增强在校学生的自我关怀意识,促进大学生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和素养,经研究决定,将于4月份定期开展全校学生的心理测评给工作。现将2024年心理测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测评对象
2020级、2021、2022级全体普通本科学生
二、测评时间
2024年4月24日至5月12日。
三、测评问卷
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问卷
四、测试方式
学院自行组织线上施测。心理测评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 高度重视,加强宣传
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,切实加强对学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,做好学生对心理测评基本知识的普及工作,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本次测评的要求和规则,积极配合做好本次心理健康测评工作,做到全面施测、不遗漏一人。
2. 周密安排,认真部署
各学院要按照要求,周密安排,认真部署好本次测评工作的各个环节;要向学生讲明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的目的和意义。
3. 注意方式,严格保密
为保证测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,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损害,测评过程中注意尊重学生的隐私,提醒学生保管好账号密码,相关人员不得向外公布、泄露测评结果,做好保密工作。
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处
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